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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小到大,一想到推理,還真如同作家貓娜所言:「小時候的年代是福爾摩斯、亞森羅蘋,長大的年代是金田一、柯南。」但唯一不變的是「推理」所創造出來的趣味,體驗解謎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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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很榮幸受邀參加第十六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合輯-亞斯伯格的雙魚的新書分享會,本次參賽者可是來自中港台三地眾多的推理創作者投稿所選出五篇入圍決選的作品合輯,雖然當時我們無法得知有那些參賽者以及他們的作品內容是什麼,但是我相信自過去至今,推理的內容己經越來越多元化了,推理沒有一定要有屍體,也可以是很可愛的愛情推理,或是企業鬥爭的詭計,甚至大量運用了人類心理學來佈局,種種的創作元素,不受格區的限制,不因殘酷現實而綑綁創造能力,因而造就出各式各樣的推理創作者,這實在很值得敬佩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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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的創作,就是一種成長,雖然不一定像古人體認到「十年寒窗無人問」的窘境,或是無法獲得「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榮耀,不斷地保有創作的初心,調整每一次的步伐,就像金曲獎或金鐘獎一樣,有被提名就是被受肯定,獲獎了並不代表就可以停止創作,正如我一開始所說,創作素材己經越來越多元化,職場上有前輩後輩之稱,但作品獲選與否卻不一定是前輩較有優勢,後輩永無出頭的那一日,一切各憑本事,讓社會大眾所接受的就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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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有一件事情要做」這是每個創作者利用自己獨特的眼睛與頭腦,將構思與解謎過程,利用每一道線索來幫助讀者在腦海中築出一部完美的推理現場。我覺得每一個人腦海中的推理現場其實都長得不太一樣,對我來說,文字可以讓人發揮無限的想像空間,有的可以是可愛中帶點恐懼,甚至是平凡中帶有詭譎多變的陰謀,而影像則是實現腦海中的景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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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間有很多導演想要實現腦海中影像的夢想,將小說改編成為電影,讓觀眾可以獲得想像的暫時性束縛,再利用電影的人物與景象,重新拿起原著小說,由自己來創造出更多更好的推現場景。不管改編的電影效果好不好,小說原本的靈魂,真的要親自拿起書本,一字一句的跟隨創作者的思維,參與推理解謎的樂趣,這也是令人著迷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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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恭喜第十六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首獎「致命偶像」的宋杰 獲得今年的殊榮...(我在直播中有短暫的一秒似乎有聽到你大聲的歡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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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R 布好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